尊敬的投资者、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由我司管理的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东风二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经管理人、托管人和全体投资者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了《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东风二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现该补充协议二全体投资者已签署完毕,我司确认该补充协议二正式生效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
我司承诺:该补充合同由投资者亲自签字或盖章,其签字或盖章真实有效,且全体投资者均已签署完毕。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我司自行承担。
我司作为管理人,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合同的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特此说明!
管理人: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10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