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余道激进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成立于2016年02月01日。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第三章第十八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人数不少于二人”的规定和根据《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余道激进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二十三章资产管理合同的终止与清算“一、当出现以下事项或情形之一时,本资产管理合同终止:2、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少于2人的”约定,且经本基金管理人、资产委托人、资产托管人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决定于2020年07月27日提前终止本基金,且将按照本合同要求于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清算。
我公司作为本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人,自2020年7月27日开始对本计划进行清算,于2020年7月29日清算划款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