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一、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已签订《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东亚九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编号: dyqh2021-013)、《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 司-东亚九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一》(以上统称“原合同” 或“本合同”),现经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三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未尽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下称“本补充协议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原合同第十章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中:
(二)投资范围中:
“2)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标准化债券,具体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同业存单、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逆回购。”
修改为:
“2)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标准化债券,具体包括: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公开发行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转债、非 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债、债券逆回购;”
原合同第十七章越权交易中: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1、1) 中:
“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标准化债券,具体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同业存单、政策性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逆回购;”
修改为:
“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的标准化债券,具体包括:国债、中央 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二级 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公开发行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转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债、债券逆回购;”
原合同第十八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中: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估值中:
“5、估值时间
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估值,本资产管理计划采用T+0 日估值制度,即资产管理人和托管人于每个工作日 (T 日)计算核对当日 (T 日)的计划份额净值。”
修改为:
“5、估值时间
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每个工作日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估值,本资产管理计划采用T+1 日估值制度,即资产管理人和托管人于每个工作日(T+1 日)计算核对上一工作日(T 日 )的计划份额净值。”
特此公告。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