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托管人、投资者
根据“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东风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投资需要,需变更《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东风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相关条款。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变更投资经理。
资产管理合同第十五节 资经理的制定与变更
变更前:(一)投资经理的指定
2、本计划投资经理
本计划的投资经理由管理人指定为【季垠锟】。
变更后:(一)投资经理的指定
2、本计划投资经理
本计划的投资经理由管理人指定为【王跃】。
以上变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管理人: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