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根据《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沣利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沣利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第二次合同变更已完成,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成功且抄报上海证监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
现将开放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计划自成立起每周一、三、五开放(如遇非交易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开放日可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
3、开放日,已持有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委托人申购或赎回本计划,需填写《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购赎回申请表》。
特此公告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