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
我司管理的“东亚益鑫壹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将对《东亚益鑫壹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投资范围进行变更。
根据《东亚益鑫壹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我司已与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特向本计划的委托人进行公告。
1,更新或修改的内容在我司网站公告满5个交易日后生效;
2,如果委托人对更新或修改的内容有异议,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开放日申请退出集合计划;
3,逾期未退出的,视同委托人同意合同变更。
本公告公示截止日为2021年10月12日。
特此公告!
(请点击阅读)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