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暨受益人:
根据《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沣利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沣利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已完成最低募集金额,并在基金协会备案成功,现将开放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计划自成立起每周二、四开放(如遇非交易日,则相应顺延至下一交易日),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开放日可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参与、退出业务。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开放期,并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公告。
3、开放日,已持有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委托人申购或赎回本计划,需填写《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购赎回申请表》。
4、本计划不设临时参与开放期,但由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触发临时参与开放期情形时,管理人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告具体安排。
特此公告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