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产委托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上海东亚期货-永利一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计划”)。我公司作为管理人,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为委托人管理、运用及处分财产。2016年11月16日为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终止情形出现日,我公司根据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规定对该资产管理计划进行了清算。现将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1.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上海东亚期货-永利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2. 资产管理计划初始规模:人民币1000000元
3. 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6日
4. 资产管理计划期限: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6日
5. 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6. 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托管银行:无
二、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情况
1. 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运用情况
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本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行的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比例均为:0-100%。本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的运用符合资产管理计划法律文件的约定。
2. 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管理情况
我公司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产管理计划文件的约定,为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办理委托财产的出入金操作。运行期间,资金运用正常。
3. 管理人尽职管理说明
自本资产管理计划计划成立起至本日,我公司作为管理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值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资产管理计划文件的规定.
4. 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无。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终止与清算
1. 资产管理计划的终止
依照资产管理计划文件的约定,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到期,于2016年11月16日宣布终止并清算。
2.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清算
本计划终止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对计划财产进行清算。如果计划资产被合法冻结或因市场原因无法变现的,该资产应在能变现后的20个工作日变现,并按前述原则进行分配。
四、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归属与分配
1.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归属
依照本资产管理计划文件的约定,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时,利益归属于资产委托人。
2. 分配方式
依照资产管理计划文件约定,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时,资产管理计划利益以现金方式分配给资产委托人。
3. 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及分配
本资产管理计划初始资金1,000,000元。截止清算日2016年11月16日,账户资金余额:871,807.77元,扣除应支付的本期管理费:1,089.25元,剩余可分配净资产:870,718.52元人民币。
本资产管理计划清算后的全部委托人可分配资产将由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负责划往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请注意查询。
五、声明
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设计并完成了本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并依照《上海东亚期货-永利一号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计划文件的约定,履行了管理人义务,实现了本资产管理计划目的。
资产委托人自本资产管理计划事务清算报告公告之日起10日内如未提出书面异议,我公司将就本资产管理计划事务处理报告所列内容解除管理人责任,特此声明。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