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玻璃、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2026年6月5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中,玻璃期货2606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仍为9%;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中,纯碱期货2606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仍为8%。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