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26〕18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6年春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6年2月9日结算时起,甲醇、对二甲苯、PTA、短纤、瓶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
二、自2026年2月12日结算时起,玻璃、纯碱、苹果、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菜油、菜粕、花生、棉花、烧碱、硅铁、锰硅、尿素、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白糖、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
三、2026年2月24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2603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8%;甲醇期货2604、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9%,涨跌停板幅度为8%;对二甲苯期货2603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7%;对二甲苯期货2604、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PTA期货2603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7%;PTA期货2604、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短纤期货2603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7%;短纤期货2604、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瓶片期货2603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7%;瓶片期货2604、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苹果期货2603、2604、26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锰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