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0月9日起,客户进行程序化交易前应当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并确保报告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客户收到交易所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
针对存量程序化交易客户,客户须在2026年4月8日前完成程序化交易委托协议签署和信息报告工作。自2026年4月9日起未完成协议签署和报告的客户,不得从事程序化交易。
特此通知。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