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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货交易中洗钱行为的理性分析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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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货交易中洗钱问题的研究目前在国内还很欠缺。这主要缘于两个因素,一是期货行业反洗钱工作起步晚,开展时间短,没有什么经验可谈;二是广大反洗钱工作者、研究者普遍对期货行业还比较陌生,难以将反洗钱工作属性与期货行业特性二者紧密结合起来。而《反洗钱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反洗钱实践的不断深入,又在客观上使期货洗钱问题研究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课题。本文主要着眼于当前的形势,在探究期货交易特性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践, 对期货交易中潜在的洗钱风险、洗钱手法及其行为特征进行理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期货交易特性与潜在的洗钱风险

期货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交易具有金额大、交易便捷、杠杆性高、隐蔽性强、成本较低等典型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期货交易在积极发挥市场功能的同时,也容易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其中潜藏着较大的洗钱风险。

( ) 期货交易金额大

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主要是套期保值的投资者和追逐套利空间的投机者,其中不乏较大规模的现货交易商和资金雄厚的投资机构,这些交易者共同的特点是交易金额都比较大。市场中大额交易的常态化,使洗钱分子在清洗大额非法资金时不容易引起注意。

( ) 期货交易和结算非常便捷

期货市场中买卖的是标准化合约, 只有价格是可变因素。这种标准化合约既作为“抽象商品”代表实物商品, 又作为一种交易单位, 商品本身并不进入市场。投资者只要在期货经纪公司开户后,便可通过网络发送交易指令,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实行集中撮合成交,整个交易过程非常便捷。而且, 期货市场设置了对冲平仓机制,投资者无须进行实物交割便可对冲先前的合约。交易和结算的便利化,使洗钱分子不需要以实际现货交易作支撑,直接依靠网络化的金融交易就实现了非法资金的转移。

( ) 期货交易具有高杠杆性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一般只需要缴纳5%—10%的保证金,就可以完成交易。但交易者的盈亏却是按合约的成交金额来计算,其资金放大效应达到1020 倍。这种高杠杆特性,在为普通交易者节约交易本金的同时,也吸引了洗钱分子的眼球。

  

因为高杠杆带来的大幅赢利或亏损,为非法资金在不同账户之间快速转移提供了方便,为洗钱分子提高洗钱效率提供了可能。

( ) 期货交易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期货交易采用电子化自动撮合系统,买卖双方不进行面对面接触,也无需与期货经纪公司的柜台人员接触。这种非接触式的交易方式,大大增强了洗钱活动的隐蔽性,使洗钱活动当时被察觉的概率变小,也使事后追查变得十分复杂。

( ) 期货交易成本较低

期货交易的成本主要体现为交易手续费, 包括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分别收取的佣金。交易手续费因交易品种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都不会超过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与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赃款、通过企业纳税使收入合法化等传统洗钱方式相比,利用期货交易进行洗钱则显得成本十分低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这也是期货交易容易被洗钱分子所青睐的又一重要原因。

二、期货交易中的主要洗钱手法

洗钱分子利用期货交易进行洗钱, 尽管形式多样, 但其根本目的都是力求通过期货交易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最终使非法资金披上合法的外衣。综合洗钱活动的基本规律和期货交易的自身特性,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五种基本洗钱手法值得注意。

( ) 手法之一

不进行或较少进行期货交易,利用期货资金账户过渡非法资金。洗钱分子利用这种洗钱手法, 主要是想以期货资金账户为幌子,制造非法资金来源于期货赢利的假象。其主要特征是,期货买卖交易量很少甚至没有,但资金账户进出的资金量却很大。这种洗钱手法比较简单、直接,不仅能达到利用期货账户混淆视线的效果, 而且洗钱效率非常高,资金清洗速度快。不过, 由于账户的资金流与交易量之间缺乏合理的匹配,具有明显的异常特征, 因而比较容易被发现。

( ) 手法之二

以同一期货合约为标的, 频繁进行大致相同价位的双向操作,然后转出资金。这种洗钱手法主要是通过频繁进行期货交易,来掩饰非法资金的真正来源和性质。其交易有两个典型特征,一是以制造交易量而不是以赢利为目的,交易中往往包含许多令人难以理解的非合理性交易;二是洗钱分子在某一价位开仓后,一般会在短时间内以大致相同价位等量反向平仓,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降低洗钱成本, 提高洗钱速度。

该洗钱手法由于夹杂了大量期货交易,从而大大增加了对非法资金的监测难度。

( ) 手法之三

非法资金转入期货市场进行正常的交易,经过较长时间潜伏后转出资金。这种洗钱手法较上述两种手法更加隐蔽,从期货交易本身几乎无法识别其本来面目。

其主要特征是,资金来源不合法,但期货交易正常,且经过较长时间隐藏后才将资金转出。对这类洗钱行为,必须加大对其最初资金来源和性质的监测力度, 特别是要加强客户身份和资金流量的比对分析。

( ) 手法之四

利用多个期货账户进行对应的期货交易, 通过利益输送实现非法资金转移。这种洗钱手法主要是通过设立多个期货账户,使非法资金通过期货交易在账户之间转移。其典型特征是,不同账户之间的交易基本呈对称关系,即甲账户先低价卖出合约再高价买入合约,或先高价买入合约再低价卖出合约,而乙账户则进行

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交易, 人为制造出甲账户大额亏损、乙账户大额盈利的局面,从而使甲账户的非法资金最终以乙账户的交易赢利出现, 达到清洗目的。为了提高洗钱活动的隐蔽性, 洗钱分子还可能采取“多对多”的账户交易模式,即甲乙双方同时出现多个账户,使账户间的对称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此外,为了确保将非法资金输送到自己掌控的账户中,洗钱分子往往会选择交易清淡的品种进行操作, 以避免其他市场交易者的干扰。

( ) 手法之五

利用多个期货账户进行非直接对应的期货交易,通过期货交易的盈亏实现非法资金转移。其主要做法是,洗钱分子开立多个期货账户,在甲账户交易时,乙账户进行反向交易,在甲账户亏损的同时,乙账户获得相应的赢利,但甲乙账户并不直接发生联系,而是分别与正常的市场参与者按合理的价格进行成交。这种洗钱手法更具有隐蔽性,但洗钱成本相对较高,洗钱效率较低,因为洗钱分子难以保证甲乙账户的盈亏一定会按自己的预期进行,非法资金在账户之间的转移速度和效果不够理想。因此, 洗钱分子为了提高成功率,也往往倾向于选择成交清淡或易于操纵的品种进行交易。

 

三、期货交易中洗钱手法的可疑行为特征

研究期货交易中的洗钱手法,主要是为了从中找出一些典型规律,而洗钱活动中的可疑行为特征则是其中的关键内容。只有科学总结洗钱手法中的可疑行为特征,反洗钱资金监测才可能有的放矢。沿着上文研究洗钱手法的思维逻辑,归纳出以下七种可疑行为特征,以期为期货行业反洗钱工作提供一些启示。

( ) 可疑行为特征之一

交易账户基本闲置,资金账户流量较大。交易账户闲置而资金账户使用频繁表明,账户所有者对期货交易并不感兴趣,主要是想利用期货资金账户进行资金过渡。上文所述的第一种洗钱方法就与这种行为特征相对应。发现这种情况,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资金来源和去向的分析,以判断存在洗钱活动的可能性。

( ) 可疑行为特征之二

期货交易虽然频繁,但交易明显不以赢利为目标。该类期货交易中存在较多非理性交易, 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后迅速平仓,明显以制造成交量为主要目的,而不是以赢利为根本目标,企图以频繁的期货交易来掩盖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

( ) 可疑行为特征之三

资金流量与客户身份不符。进入期货账户中的资金量以及资金流转规律, 如与账户持有人的职业、财务状况、经营业务等不符,应引起警惕, 并通过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分析资金交易特征等多种措施加强反洗钱监测,在必要情况下应作为重点可疑交易线索上报。该类行为特征由于涉及到资金量和客户身份的比对, 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因而在打击洗钱活动中显得非常重要。

( ) 可疑行为特征之四

账户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交易。期货市场是一个自动撮合成交的市场,账户之间达成交易的机会属于随机概率。如果发现两个账户之间达成的交易次数明显偏多,就应该引起关注,分析是否存在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和转移资金的可能。如果在交易相对清淡的合约中出现明显的关联交易,则可疑程度更高,因为此时利用关联交易转移非法资金所遇到的干扰比较少,容易受到洗钱分子的青睐。

( ) 可疑行为特征之五

账户连续赢利或连续亏损。期货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每次都赢利或每次都亏损的概率非常小。如果发现账户长期以来都是赢利或亏损,则应该引起警惕。特别是发现一方账户连续赢利而另一方连续亏损的情况, 应分析两方账户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用期货盈亏转移资金的可能。

( ) 可疑行为特征之六

交易量突然放大且成交量集中于个别账户。期货交易量单笔或短期内突然放大,应属异常现象。如果成交量主要集中于个别账户,则应跟踪监测买卖双方账户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重点研究买卖双方账户在各自对冲平仓交易中是否依然存在交易对应关系,如果存在,则应列为重点可疑交易,分析是否存在转移非法资金的可能。

( ) 可疑行为特征之七

成交价格异常。洗钱分子为了顺利转移非法资金,往往利用超低或超高价格在两方账户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因此,对于市场中瞬间出现的异常交易价格,应结合成交量以及账户情况,分析其利用市场交易转移资金的可能性。

四、政策建议

( ) 建立健全期货公司反洗钱工作体系

期货公司处于反洗钱前沿阵地,直接与客户发生业务关系,有义务也有条件对客户身份进行尽职调查、对客户交易进行持续监测。当前,我国反洗钱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尤显薄弱。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需要,必须积极建立健全期货公司反洗钱工作体系,筑牢反洗钱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期货公司反洗钱工作体系主要从六个方面狠下工夫,即健全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合理的反洗钱组织架构、尽职的客户身份识别、严谨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完整的资料保存以及充分的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 ) 坚持风险为本,加强反洗钱资金监测

期货交易浩如烟海,只有坚持以风险为导向,加强对重点高风险账户和异常交易的分析,才能集中有限资源提高反洗钱资金监测效果。从国际反洗钱经验来看,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测方法既能较好地解决反洗钱资源有限性问题,又能较好地与洗钱风险本身的不均匀分布相匹配。坚持风险为本,需要期货公司和人民

银行认真研究期货交易的特殊属性,找出其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总结各种洗钱手法的行为特征,并在日常工作中对可疑行为特征进行跟踪监测。

( ) 积极发挥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督指导作用

要按照《反洗钱法》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反洗钱监管职能,督促期货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反洗钱义务,尽快缩小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工作差距,构筑统一的反洗钱工作防线,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支持。

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监管部门,应注重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加强对期货公司的政策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对新设机构和小规模机构的指导,使反洗钱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可持续的轨道。

( ) 注重发挥期货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期货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期货公司比较了解,在行业政策、沟通协调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人民银行在开展反洗钱监管时,应注重发挥其积极作用,努力形成监管合力。一是探索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工作信息交流,提高监管有效性。二是积极加强联合调研,共同研究行业反洗钱工作。三是探索个别工作项

目的联合办公制度,节约监管资源,减轻期货公司工作压力。四是在反洗钱相关政策出台前,充分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提高政策的科学性。

( ) 大力完善期货行业反洗钱制度体系

反洗钱制度是反洗钱工作的行动指南,其科学性决定了反洗钱工作效果。我国期货行业正蓬勃发展, 特别是将来开通金融股指期货后,期货行业的参与者数量和交易规模将呈爆发性增长,期货行业反洗钱制度体系必须适应未来形势发展需要。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当前的重点是要紧密结合期货行业的交易特征和资

金流转规律,科学总结期货交易中容易出现的洗钱手法及其行为特征,及时修订已经过时的一些制度规定,以更好地指导期货公司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

 

 

 

来源:《金融会计》2010年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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