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2年春节临近,为有效防范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根据上海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调整交易保证金通知的内容,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8日收盘结算起,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上市品种:铜、铝、黄金、燃料油、橡胶、线材、螺纹钢、锌、铅保证金调整为16%,大连交易所的聚乙烯和郑州交易所的棉花保证金调整为:15%,其余品种维持不变。
请客户密切关注自己的持仓及资金状况,做好春节长假期间的风险控制,防范由于行情变化带来的交易风险。
特此通知。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7日
